蔡甸区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45)
2017年4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省第45项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意见
截至督察时,长江干流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还存在220个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
二、整改情况
在我区境内无长江干流饮用水源保护区,我区以此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辖区汉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整治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取缔保护区违法违规设施和项目,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
武汉市蔡甸区水务和湖泊局
2019年9月10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6981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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