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风建设八严禁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十二)
南纪通〔2021〕16期
近期,我县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八严禁”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长坪镇福利院院长唐世奎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20年1月27日,唐世奎履行日常管理工作职责不到位,导致院内发生火灾,代管对象张某某因住房失火致死,并在事件发生后,隐瞒情况,未及时报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2月23日,唐世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巡检镇村镇建设保护服务中心主任刘友玉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1月至12月,刘友玉违反工作纪律,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巡检镇金镶坪村、小漳河村报送的危房改造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国家危房改造资金被挪用。2021年3月25日,刘友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李庙镇鱼泉河村副主任熊善现坐收坐支问题。2007年11月,熊善现任鱼泉河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财经纪律,未将该村湛某某拍卖村集体山林款600元及时缴入村级财务账,直接列支了生活费。2021年1月25日,熊善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四、九集镇政府党政干部张华公共场所参与“带彩”娱乐问题。2021年1月20日,南漳县九集镇政府党政干部张华,在城关镇某酒店参与“带彩”娱乐,被县纪委暗访组发现。2021年2月5日,张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落实“八严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抓落实、见成效。
国庆假期即将来临,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两节”通知精神,把作风建设要求落到实处,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一要持续发力。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始终保持作风建设劲头不松、力度不减,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二要延伸覆盖。从通报的案例看,少数二级及延伸单位疏于监管、缺乏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本级更要管下级,逐级压实责任,确保作风建设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三要强化监督。县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八严禁”的行为。同时,号召全社会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凡经举报或暗访查实的,一律严查到底、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
中共南漳县纪委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