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落实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研究环境保护工作不足问题整改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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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31日发表
2017年4月,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意见“有的地方环保问题突出,但党委一年到头很少研究环境保护工作,2013年至2015年,个别地方党委常委会鲜有环境保护议题,个别地方党委常委会3年间从未研究过环境保护议题”。
多年来,汉阳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保工作列为工作重点,每月或每季度坚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调度会或现场办公会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完善了《汉阳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湖泊保护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汉阳区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汉阳区2017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和方案,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事,责任到人。
目前,涉及我区的相关整改工作已全面落实,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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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23:02: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