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多点着力助农民工安居稳业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居住在城市里,为帮助农民工在城市安居稳业,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采取积极举措,着力在政策制定、资金使用、业务办理等方面,全力为进城落户农民工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和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政策制定上,积极支持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缴纳住房公积金条款;降低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门槛,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标准最低可按单边每月100元执行,经济困难农民工还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为提高政策知晓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进商区、进乡镇、进社区、进工地等活动,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
在资金使用上,农民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资金不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提高贷款额度,购买首套房贷款限额提高至50万元,二套房贷款限额提高至40万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家庭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可每年提取本人或配偶2万元公积金(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间为2.2万元);出台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对一次性缴交6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在黄冈市区域内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业务办理上,积极推行“不见面”办理,农民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手机APP、小程序等服务平台,办理个人缴存查询、贷款查询等28项业务。全面压缩业务办理时限,涉及农民工个人开户、公积金提取等10项业务实行即办即结;基数调整、还款银行账户修改等6项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外部转入申请、异地转出确定等4项业务3个工作日办结;贷款审批、贷款发放等5项业务5个工作日办结。同时联合邮政储蓄银行,将住房公积金服务延伸到乡镇银行网点,为农民工提供“家门口”的服务。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48名农民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缴存金额308.35万元;农民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75.49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50笔,贷款总额达4398万元(其中为一次性缴交6个月公积金的36名农民工发放贷款1437万元),支持购房面积达17786.2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