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荣膺湖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在日前召开的湖南省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上,株洲县人民检察院以第三名的好成绩,被评为2010-2011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2011年,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民生信访、反贪办案、监所检察等工作受到了县委、县人大和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县委授予文明建设红旗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执法状况考评名列全市检察系统第三名。
2012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原则,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