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应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宝应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
现将《宝应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宝应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宝应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11月16日
宝应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的***精神,省政府9月8日召开的***安委会考核巡查通报和专项整治“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部署会要求,县政府决定,从2020年11月下旬到2021年4月上旬,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强化交卷意识,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厌战的情绪,以“三位一体”执法检查为重要突破口,切实做到“务必整出成效”。务求大幅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务求全面完成好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务求全面完成好***和省、市、县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在全县总结推广复制一批典型经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转化,向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重点任务
紧紧抓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的四个重点方向:
1、深化违法违规“小字头”“停产停业”企业专项整治。各镇区、各部门单位在前期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纵深推进、拓展延伸。一方面,持续深化各类违法违规“小字头”整治,全覆盖排查整治无证无照违法违规生产的小冶炼、小电镀、小喷涂、小印染、小涉爆粉尘和各类小散乱污企业、作坊、窝点,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小字头”企业;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停产停业”企业整治,对所有因环保和安全整治等原因被列入取缔、关闭、退出名单的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整治。
2、全面完成好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各镇区、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全程跟进、一线指挥,按照分解落实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县安全生产巡查督导组聚焦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开展跟进督导,紧盯不放,务求实效;县专治办加强调度,及时掌握整改落实进展,并适时组织检查,确保在11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各镇区、各部门单位着重强调举一反三抓整改,对于***和省、市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无论是否涉及,都要做到引以为鉴、对照反思,全面梳排、有效防范,严防风险溢出酿成事故。
3、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防范。各镇区、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宝应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聚焦27个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狠抓工作落实,有效防控重大风险。
危险化学品方面,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细化落实我县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突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的精准排查,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的有效提升。
道路运输方面,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进一步强化执法联动,加大对违法运输特别是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联合管控,针对事故高发的车辆所在地,形成源头监管与路面执法的监管合力。针对超限超载向普通公路转移的特点,进一步优化超限检测点布局,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超限行为,并从源头上进行遏制。
水上交通方面,交通运输、扬州宝应海事部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执法力度,防范“三无”船舶来回流窜。强化对危化品船的现场执法和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严厉查处危化品船谎报瞒报危险货物、非法清洗舱等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动配合,健全建筑施工现场和市场“两场联动”机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塔式起重机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持续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消防安全方面,消防部门牵头聚焦高层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文博单位、物流仓储等重点场所,紧盯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小区等薄弱环节,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持续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持续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其他各隐患领域都按照各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明确的整治重点,深入推动专项整治攻坚战。
4、全面推广复制典型经验做法。各镇区、各部门单位深入学习复制***督导组“四个清单”和省督导组“三个清单”中明确的典型做法,抓紧复制应用,尽早落地见效;承担起本领域典型做法在全县推广复制的主体责任,在推广应用先进经验的同时,相应地调整完善行业监管的标准和内容,着力提升本行业领域的监管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在推广先进做法的同时,注重培树一批安全生产抓得实、效果好的示范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广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学有标兵、做有榜样。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攻坚战自2020年11月下旬起,至2021年4月10日结束,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下旬-12月10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动员部署会议。县27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专项实施方案,并加强宣传动员,大力营造专项整治攻坚战浓厚氛围。各镇区统一行动、深入推进。
(二)全面攻坚阶段(2020年12月11日-2021年3月31日)。各专项整治工作组结合各自攻坚战具体实施方案,紧紧抓住专项整治督查落实“回头看”,***和省市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冬季事故风险隐患特点和国庆中秋、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段,以“三位一体”执法攻坚为突破口,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冲刺攻坚。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4月1日-4月10日)。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加强工作探索,及时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并于4月8日前报送县专治办。县专治办加强总结分析,提炼形成宝应县专项整治攻坚战的典型经验做法,并进行推广复制、纵深推进。
四、主要措施
1、学深悟透重要论述。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两个不放松”、“务必整出成效”的***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绷紧安全责任弦。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亲力亲为、深入一线检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板底线。强调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本质安全。
2、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主体责任落实为专项整治攻坚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压紧压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宝应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推动企业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报告制度;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3、突出“三位一体”执法。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采用“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工作模式,推动解决工作不规范以及基层执法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指导企业如何主动辨识和消除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实效性。县安委办、县应急局牵头按照***“回头看”专责督导要求,组织学习推广扬州安全生产“三位一体”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手册,提供“三位一体”执法流程通用模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检查通用工作要求,全面指导推进。县应急局按需举办多场次“三位一体”现场执法检查示范观摩活动,组织27个行业领域和基层执法人员现场示范、当场指导,确保所有参加观摩的执法人员全面了解工作流程,掌握工作模式。
4、主动尽职全面攻坚。各专项整治工作组聚焦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目标任务,主动担当、严密组织、统筹推进、力求实效。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应主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将“三位一体”执法检查作为攻坚战的重要推手,切实加强业务学习研究,深度、精准、规范执法;主动研究建立行业领域具体执法重点事项清单,每月抽取不少于5家(其中,县级牵头直接实施的不少于1家)单位实施“三位一体”执法检查,每家单位检查时间不少于1天。牵头单位不具备本行业领域重点事项执法权的,要尽早梳排执法检查工作需求,主动对接,协调推进,统领行业领域攻坚战行动开展。各相关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要主动尽职,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工作安排,分工协作,确保实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是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一年小灶”的重要内容和冲刺提升,是确保实现专项整治“务必整出实效”总目标的重要举措。在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成立“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陆安亚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沈伯宏、吴建志、杨洪国、杨林、金陵、王辉森、张倩桦副县长任副组长,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负责同志和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各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去、具体抓,要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取得切实成效。
2、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坚决树立交卷意识,突出冲刺攻坚,带头落实责任、带头真抓实干,切实落实党政领导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集中对各自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和领导干部个人履职尽责的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仔细对照***相关重要论述,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各层级反馈和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彻底查一查安全发展理念是否牢固树立,查一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全面压实,查一查整治任务是否达到进度,查一查隐患问题是否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查一查“双百行动”是否全面覆盖,把差距和不足系统地查找出来,查漏补缺,及时“补课”。
各相关部门特别是27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加强对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大对企业检查执法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向纵深推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以及部门监管人员,切实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督促引导,推动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3、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检查要严格按照“三位一体”执法检查规范流程实施,不得减少工作步骤。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数据及时录入“扬州市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主动接受各级监督。各专项整治工作组建立“三位一体”执法检查“一企一档”,详细记录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形成工作闭环。对已实施完成“三位一体”执法检查的单位,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收到有关举报等情况外,原则上半年内不再开展执法检查;已对行业领域内所有单位均实施“三位一体”执法检查的,本行业领域即为完成攻坚战任务。各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加强行业领域攻坚战工作推动,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每月4日前将上个月攻坚战工作情况报送县专治办;“三位一体”执法检查不代替各部门日常执法检查;县专治办切实加强攻坚战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强工作调度,每月通报各工作组攻坚战推动开展情况。
4、突出舆论引领。各专项整治工作组应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加大正反两个方面典型的宣传和曝光力度,引导树立安全生产红线不可触碰的舆论导向。突出打击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于重大问题隐患整改不力,久拖不决的,加大惩治力度,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5、加大考核问责。县安委办把攻坚战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各安全生产巡查督导组将攻坚战纳入日常巡查督导内容,严格执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监督问责的实施意见》(宝委办发〔2020〕28号)和县安委会《宝应县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等5项制度(宝安字〔2020〕4号),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进行严肃问责,强化工作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