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宝应县涉企收费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宝应县涉企收费目录》的通知
县各有关收费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扬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扬发[2016]2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控减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等有关通知精神,我们对2016年以来涉及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和政府基金收费进行了清理汇总,重新编印了《宝应县涉企收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目录》为截止2016年9月30日按审批权限由国家和省、市有权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
二、涉及收费减免、优惠的项目及标准,按文件通知和专项规定执行。
三、《目录》是依据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编印的,如有遗漏或不准确之处,以有效文件为准。
四、《目录》由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解释。
附表一:《宝应县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目录》;
附表二:《宝应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涉企收费目录》;
附表三:《宝应县各类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
宝应县物价局 宝应县财政局
2016年10月31日
主题词:涉企 收费 目录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优化办, 各镇政府办。
宝应县物价局综合科 2016年10月3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