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顺德区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5日
佛山市顺德区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3年我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05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1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30公顷,住宅用地150公顷(主要为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公顷,详见《佛山市顺德区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1)。具体宗地供应详见《佛山市顺德区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经营性和工业用地)拟供应宗地表》(***2)。
四、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应严格按照《佛山市顺德区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若需突破该指标,须按有关规定审批追加调整。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房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须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格落实我区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14公顷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各级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保民生和发展用地需求,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及鼓励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方式供地。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提高已批建设用地供地率。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加快处理批而未用土地等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9〕44号)要求,我区已将2006年以来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手续即视为完善用地手续但未办理供地手续的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用地纳入本年度供应计划范畴,并确保尽快完善处理该类批而未用土地的供地手续,提高供地率,保障上级下达我区的建设用地指标不受影响。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各相关单位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各级政府的重点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保发展和民生的项目用地要采取提前介入,***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配合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镇(街道)及相关土地储备机构要充分发挥土地权属人的作用,积极主动做好计划推进实施工作。
***1:佛山市顺德区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xls
***2:佛山市顺德区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经营性和工业用地)拟供应宗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