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授予李安琪1人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公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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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1日发表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规定,拟授予李安琪为二级运动员称号,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3日至5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下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伊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或当面反映。
电话:0458-3622030
拟授予等级运动员名单信息如下:
赛事名称:2021—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山滑雪锦标赛;
运动员姓名:李安琪。
伊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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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18:09: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