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人荣获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称号
日前,记者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在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我市伊美区南郡社区居民、挖掘机驾驶员初少明荣获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丰林县红星中心幼儿园保育员李晓娟荣获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2018年11月28日,正在伊美区冬泳基地岸边进行挖掘机作业的初少明,突然听见有人呼救。在河面上,一名老人掉进了冰窟窿,情况非常危急。初少明知道,此处河床深且平整,冰窟窿下方水深至少有3米,没入水中将九死一生。他丝毫没有犹豫,果断驾驶挖掘机冒险驶上冰面,最大限度伸直机械铲斗,向老人靠近。到达极限后,铲斗距离老人仍有五六米的距离。初少明在铲斗中,利用长树干和自己的腰带,一点一点地拖拽老人。他的衣服被汗水浸湿,又被寒风冻硬;手掌磨出了血泡,冻得通红,终于成功救起了老人。经抢救脱离危险的老人辗转找到初少明,赠送礼品表示感谢,被他婉言谢绝了。
在丰林县红星中心幼儿园做保育员工作的李晓娟,在工作岗位上,她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把每一名幼儿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精心呵护;在日常生活中,她尊老爱幼,尽其所爱所能,十几年如一日照顾体弱多病的公婆,用超越血缘的爱去呵护丈夫前婚的儿子,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孝老爱亲的美德。“孝”源于心,“爱”生于情。孝老爱亲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家庭美满幸福、社会文明发展的基石,李晓娟用实际行动树立起勇担家庭责任的新时代女性楷模,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肯定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