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施完成2018年药械化监测工作任务
为切实提升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能力,确保辖区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有序开展,2018年我市多措施深化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坚持监测工作服务于药械化安全监管、促进公众合理用药的理念,顺利超额完成省药监局、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安全研究中心)下发的ADR/MDR、化妆品监测任务。全年总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指标130.2%、新的严重比例完成130.7%,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指标115.15%、新的严重比例完成139.5%,化妆品不良反应指标110.***%。
一是完善监测体系。加强与卫计系统沟通,将ADR/MDR监测纳入卫计部门考核。二是开展先进县(区)级中心、市级医疗机构考评。对我市9个县(区、功能区)中心从完成年度任务指标情况、人员配备、队伍素质、监测制度等方面进行检查考评。三是强化年度考核。细化考核办法,突出对监测工作重点的考核,并与市局对县局的年终考核挂钩,充分发挥基层监测机构工作的能动性,促进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整体提升。四是提高监测能力。通过召开各种培训会、开展报告质量评估以及药品生产企业ADR监测工作检查等,进一步提高各县(区、功能区)ADR监测人员和基层单位监测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企业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