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召开安监系统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
威宁召开安监系统“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
孔家沟煤矿“12·13”事故12名责任人被处理
本报讯(记者 何欢) 12月14日,威宁组织全县安监系统召开孔家沟煤矿“12.13”事故“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孔家沟煤矿事故领导干部处分决定和有关案情,并对全县安监系统干部作警示教育培训。
会议通报了孔家沟煤矿事故领导干部处分决定和有关案情:2017年12月13日17时53分,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炉山镇孔家沟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2人重伤、13人轻伤、5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904.4975万元。事故发生后,县纪委迅速组织调查组介入调查,查明安监系统在该起事故中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收受贿赂,违法乱纪,共有12名干部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行政记过等处分,对部分违法人员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会议指出,就当前形势来看,全县安监系统少数干部职工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不容一丝一毫的麻痹和一分一秒的松懈。全县安监系统干部职工及有关人员要深刻认识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从此次通报的案例和问题中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案为鉴、高度警醒,始终保持拒腐防变的高度警觉,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政治上把握方向、感情上把握原则、行动上把握分寸、生活上把住小节,时时遵守党纪国法,事事做到清正廉洁,让警钟长鸣、震慑常在,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会议要求,全县安监系统要坚守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要巩固整治成效,深化作风建设;要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监督;要坚持依法用权,保持清正廉洁;要加强道德修养,保持立身准则,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脱贫攻坚全面同步小康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会上,相关人员作了检讨和表态发言;县监委对安监系统人员作警示教育培训。
县纪委监委,县安监局及全县安监系统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