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瑞浩大厦地名命名的批复
江苏瑞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瑞浩大厦”地名命名的申请收悉。经南京市地名办审核,命名方案符合《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秣陵街道,东至悠湖街,南至融智路,西至上秦淮大街,北至江云路的建筑物命名为“瑞浩大厦”(Ruìhào Dàshà)。
希你单位按照批复地名进行广告宣传,并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批复地名各类标志的设置工作。自批复之日起,各单位一律使用本批复地名。
此复。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
江宁地名复【2022】23号-瑞浩大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