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镇防贫保——因病返贫致贫保险政策宣传
“防贫保”目的:为探索建立防贫长效机制,积极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参保对象:新会镇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
服务范围: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等各类救助政策保障后,报销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仍然较大的,由保险公司按规定标准予以赔付。
个人自付部分=住院费用(医保目录范围内)-各类医疗报销-各类救助补偿-各类保险赔付
赔付标准:因病返贫致贫(最高赔偿限额50000元)
理赔流程
1.发生保险事故后报案方式一是向乡镇扶贫办报案,填报相关资料。乡镇扶贫办收集相关资料后拨打保险公司联系电话进行报案;方式二是直接拨打保险公司联系电话进行报案。
保险公司联系电话:0825-5393283(工作日)
《办理索赔所需资料清单》如下:
被保险人 | 资料 |
脱贫稳定户 | 1.填写《防贫保救助资金申请表》 2.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复印件、 3.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认定(国扶系统打印并加盖乡镇扶贫办印章) 4.医疗费***、出院证明、居民医疗保险申报清单、救助补偿凭证、其它保险报销凭证(上述资料可提供原件供审核使用,若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报销单位印章) |
监测对象 | 1.填写《防贫保救助资金申请表》 2.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复印件 3.提供相关收入来源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常住人口一年内***或相关工资证明材料) 4.医疗费***、出院证明、医保报销凭证、救助补偿凭证、其它保险报销凭证(复印件加盖报销单位印章) |
2.受理赔案
①公司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处理赔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将在一个工作日内立案;被保险人按照《办理索赔所需资料清单》提供资料。
②保险公司签收索赔材料后,如果在审核赔案中发现索赔材料不全,保险公司指定的专职人员将及时联系乡镇扶贫办,协助被保险人一次性补齐相关材料。
3.查勘复核
保险公司受理案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被保险人,明确是否前往现场查勘复核。
4.支付赔款
经保险公司确认属于保险责任,按公司审批流程核定赔付金额,支付赔款。
5.公示
采取先支付赔款,后集中公示的方式,在乡镇镇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