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公益性岗位四大突破深化城乡一体发展bd5e7e96b83245c6bc7b006a0bb08002
农村劳务合作社是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收的重要载体。为更好地发挥其整合农村劳动力资源,加快村级经济发展的作用,太仓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近期出台的《太仓市农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更是实现了“四大突破”,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劳务合作社化的经营和管理,深化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
实现岗位设置上的突破。根据上级规定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前期沙溪镇农村劳务合作社实体化建设试点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太仓对原设置范围较为笼统的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了明晰的界定,将其拓展为农村劳务合作社所承担的公益性项目主要分布的农业生产类、农民生活类、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类三大领域,并细化为村级护林防火员、农村保绿化养护员、村级治安巡护员等十六个岗位。
实现服务对象上的突破。新办法将原公益性岗位的各项扶持政策对象范围本市户籍劳动年龄段人员延伸至超出劳动年龄段的人员。在实现劳动年龄段失业失地农民充分就业的基础上,鼓励部分公益性岗位适当吸纳合作社中有就业愿望,并有劳动能力的超出劳动年龄段的社员(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超劳动年龄段的人员首次被纳入公益性岗位范畴。
实现扶持项目上的突破。实施劳务合作社社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以及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多项扶持项目,将原针对本市户籍劳动年龄段人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不仅延伸到与劳务合作社签订劳务协议但自己缴纳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而且劳务合作社吸纳有就业愿望,并有劳动能力的超出劳动年龄段的社员(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就业的,与其签订劳务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可按照当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50%享受岗位补贴。
实现管理模式上的突破。将原先劳务合作社点对点的单位管理模式,拓展为市、镇、村三级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服务指导管理职能,指导劳务合作社制定劳务服务标准;并建立了劳务合作社发展考核机制,将其纳入镇区、行政村(社区)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此外,由各劳务合作社根据就业岗位情况,对社员实行岗前、岗中、岗后的全程***和考核管理,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务合作社的组织化有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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