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皇姑区越美鲜生鲜果蔬店不合格飞蟹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12月9日),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皇姑区越美鲜生鲜果蔬店经营的飞蟹
(一)2021年9月29日,在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过程中,沈阳市皇姑区越美鲜生鲜果蔬店经营的飞蟹镉(以Cd计)检验项目实测值超出食品安全标准指标,单项判定不合格。
(二)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廉所收到相关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并按规定的要求对沈阳市皇姑区越美鲜生鲜果蔬店实施现场检查。经查,所涉不合格样品相关商品系当事人 于2021年9月29日从沈阳优之鲜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共10公斤。至检查时止,上述商品均已于当日全部售出。
(三)当事人于2021年11月4日收到我局送达的不合格批次飞蟹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相关《检验报告》材料后,于当日在销售区域及市场入口张贴“召回公告”信息。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廉所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已依法监督经营单位采取召回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求经营企业认真梳理进货渠道,把好所售商品产品质量关,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时刻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