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增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
一、规范管理,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据《江苏省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南》,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社区基层调委会,完善企事业单位调委会,规范区、街道调委会,推动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设立人民调解组织。鼓励公信力较强的优秀人民调解员以个人名字命名成立调解工作室,打造具有玄武特色的调解工作品牌。大力培育调解公益组织,促进公益组织与调解组织的对接互动。
二、统筹推进,完善非诉讼矛盾化解平台。依托区、街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服务功能齐全、人员力量配备到位、作用发挥良好的标准,加强两级非诉服务中心的实体化运作;进一步加强驻区法院的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确实提高分中心的服务实效;借助社区家事调解工作室建设的契机,重新规范社区非诉讼服务站建设,开展日常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小矛盾不出社区。
三、强化保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力量配备,壮大优化队伍。完善调解员进出机制,对年龄偏大的调解员予以分流,加快推进调解员队伍的新老更替,继续发掘有法律服务工作背景或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二是完善培训体系,提高整体水平。多种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三是继续协调部门和街道从人、财、物方面予以足额保障,按照《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司﹝2019﹞1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案件补贴发放标准,形成案件补贴动态增长机制。
四、多方联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三调”衔接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建设。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提高对“疑难杂症”的解决力度。
五、完善制度,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区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工作的融合发展,全面落实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明确集排查、核实、报送等为一体的工作责任。在坚持抓好日常排摸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重大节日活动重点排查、敏感时期超前排查、共性问题联合排查以及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工作,切实做到矛盾纠纷不漏排、不漏报、不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