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
市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项改革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健全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以高质量制度供给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典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政府规章项目(8件)
(一)正式项目(4件)
1.为了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修订《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市卫健委负责起草,6月份报市政府)
2.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临时设施建设、后续使用和管理,改善市容市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定《南京市建设工程临时设施管理办法》。(市城管局负责起草,10月份报市政府)
3.为了进一步明确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有效提高环境监测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修订《南京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起草,8月份报市政府)
4.为了维护法治统一,及时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规章,制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市司法局负责起草,4月份报市政府)
(二)调研项目(4件)
5.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预防和监管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调研《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市发改委负责组织调研)
6.为了更好保证我市粮食有效供给,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促进粮食产业发展,保障地方粮食安全,调研《南京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市发改委负责组织调研)
7.为了加强对城市绿线规划的指导与约束,合理布局城市绿地,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能和工作分工,调研《南京市城市绿线规划管理办法》。(市规划资源局负责组织调研)
8.为了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调研《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修订)》。(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调研)
二、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正式项目(3件)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请审议《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起草)
2.为了细化长江保护法有关规定,***流域生态保护难题,促进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提请审议《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市水务局负责起草)
3.为了落实“多规合一”改革举措,强化空间规划对统筹城乡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引领作用,提请审议《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市规划资源局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