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发挥金融支撑力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3月9日,苏州市正式发布《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发挥金融支撑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实施细则》明确,将按照全市企业纾困解难大走访工作要求,结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送的重点企业融资需求,由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组成走访工作小组,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做好反映问题的梳理、交办、***和答复,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针对市场实际需求,《实施细则》要求各银行机构主动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领域、有贷款余额企业的年内贷款到期情况开展摸排,提前判断企业续贷能力,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有需要的企业优化还款方案;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适当放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此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等融资担保机构也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并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强跨境金融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消费电子、信息通信、机械制造和物流运输等重点外贸行业,开辟跨境融资绿色服务通道。
《实施细则》明确,金融监管部门将定期监测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确保全年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稳步增长。人民银行按照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同时,将积极发挥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全市银、证、保等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涵盖全生命周期的线上融资、顾问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优化“首贷”“信保贷”等引导政策,提升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地方征信平台,有效运用企业征信数据,逐步形成“批量化、低成本、高效率、全风控”的信贷服务模式,提高信用贷款占比。
在减费让利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将引导银行机构继续向实体经济让利,金融监管部门定期监测各银行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确保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同时,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资金作用,对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低于同期LPR的、银行机构办理票据贴现利率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给予全额再贷款、再贴现支持;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延续下降20%的政策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高于1%。
在提升企业保险保障方面,《实施细则》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主动摸排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市场主体购买营业中断损失险的情况,对于符合理赔条件的,提高理赔效率、应赔尽赔;鼓励保险公司在合规范围内最大限度降低营业中断险费率,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期限,减轻企业投保压力;启动“苏式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改革试点,创新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方式,探索开展“履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缴纳保证金。此外,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赔条件,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等的保障力度;对资金周转确有困难的企业,实行保费分期缴纳的便利措施,针对性降低中小微企业投保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