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多措并举促进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紧紧围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条主线,坚持多措并举,大力扶持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走上高质量发展道路。截至目前,全区家庭农场279个,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率40.5%;工商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273个,县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率26.37%。
强化基础建设。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流转程序,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农机能手、种植大户等农业人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广省农业农村厅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引导经营主体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大力推广土地履约保证保险,加强流转风险保障。二是动态管理信息,将符合条件的规模农业经营户、家庭农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动态更新,确保录入率、准确率。持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质态。三是规范业务指导,着力推行家庭农场“三簿”制度、家庭农场App记账软件,鼓励农民合作社使用财务管理软件,推动财务管理信息化、社务管理数字化,有效提升家庭农场适度经营管理水平。
强化示范建设。进一步落实省市区三级联创、逐级评定机制,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一是创建示范评定,立足“两区融合”发展实际,建立全区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积极申报省、市、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提高省市级示范占比。提升示范主体质量,形成“金字塔”示范效应。二是动态监测管理,建立运营监测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题调研,健全基础台账,摸清发展底数,全面掌握运营质态。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契合我区各类主体发展特点和需求,定期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培训班,提升家庭农场、合作社经营管理能力和农经条线业务人员政策指导水平。
强化政策扶持。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一次性补贴等惠农政策,优化发展环境,鼓励扶持高质量建设。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制定区级“农业十条”奖补政策,设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奖、植保社会化服务奖励、集中育秧奖励等。通过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项目政策,扶持示范主体实施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项目。二是农业保险应保尽保,纳入省补目录的农业保险险种,除经营主体承担20%外,其余全部由财政补贴,同时开辟新险种,提高保险补助标准,降低农民保费负担比例,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类别、保险品种和赔付额度,增强经营主体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金融服务经营主体,深入开展各类主体的对接活动,定期研判金融供需信息及服务项目,确保金融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资金、信息等要素在城乡间良性循环。2021年已经解决27个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共涉及贷款4865万元。
强化品牌宣传。积极总结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光普家庭农场经验做法被列入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祥和农场、凤栖湖农场、北全家庭农场经验做法被列入全省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林盛苗木专业合作社、永诚蔬果专业合作社等发展经验被列入全区典型案例,以点带面,以示范促发展,形成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