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保费范围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的决策部署,宿迁市人社局迅速落实,切实助企纾困,帮助参保企业共渡难关。截至目前,已为首批41家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174万元,其中养老保险1***万元、工伤保险5万元、失业保险5万元,预计全年缓缴总金额约3000万元。
一是精准宣传推送。实行“点对点”推送,筛选出全市符合扩大实施社保缓缴政策单位,其中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五类特困行业3657家,扩围农副食品加工、纺织等17类行业单位2085家,中小微企业等其他单位10818家,逐一发送短信通知到位。重点针对50人以上企业,逐家电话通知,保证企业政策知晓到位。实行全覆盖宣传,通过人社大厅电子屏、“宿迁人社”“宿迁社保”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面。
二是优化经办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简化程序,方便企业办理,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加强事后监督检查,对实施缓缴的企业进行抽查,对作出承诺但经查不符合条件企业,及时追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规范经办行为,举行全市社会经办机构培训,重点针对缓缴社保费政策范围、缓缴期限、经办流程、统计口径等内容进行解读,确保缓缴政策精准落地。
三是精心保障待遇。确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缓缴社保费影响。缓缴期限内,权益记录单不受欠费影响,缓缴社保费职工仍可通过经办机构柜面、自助服务机、网上办事大厅等多渠道打印。职工如有需要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企业可单独为其申请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