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市)推进会暨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在民政局召开
3月26日,经市委市政府、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滕州市开展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市)推进会暨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对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会前,市相关领导专门听取了会议筹备情况汇报,作出工作指示,提出具体要求。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翟华栋,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科级领导干部和市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各镇街民政科长,授牌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由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仲伟泰主持会议,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勇通报了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宣读《滕州市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党组成员、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孔祥春宣读《关于公布滕州市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会上滕州市人民法院家事少年法庭、滕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蓝·荷”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妇幼院)等26家机构被授予“滕州市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基地”荣誉称号。
最后,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翟华栋同志代表市未保领导小组对未保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成功,翟局长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正确分析形势,深化未保工作认识;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完善未保体系机制;三是明确工作责任,提升未保创建质量。翟局长强调各成员单位、各镇街要团结协作,探索创新,用心打造、努力形成具有滕州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合力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工作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