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2南方日报)顺德拟4年内解决征地留用地历史欠账
全区约4482亩,将运用货币补偿和收购等办法“处理”
南方日报讯(记者/尹辅华)在刚结束的中共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顺德区委、区政府已表态要完善农村发展与管理体制,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1日,记者从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获悉,该局已发出《解决征地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力争到2020年12月底前,运用货币补偿与货币收购等办法,基本解决该区约4482亩征地留用地历史欠账。
杏坛镇征地留用地欠账最多
按照顺德区委、区政府计划,2020年12月底前基本解决该区约4482亩征地留用地历史欠账。为此各镇街要进一步摸清每一宗留用地欠账的具体情况,研究确定解决方式,而解决征地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年度目标将纳入区对各镇街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中。
根据全区待解决征地留用地信息,处于顺德高新区核心区的杏坛镇欠账最多,达到1760.62亩。
对于这一情况,杏坛镇已向顺德区委、区政府反映:首先,该镇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的限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规模越来越少;其次,每年区下达给该镇的各类建设用地指标有限,用于兑现留用地的指标少;另外,征地留用地需缴纳的农用地转用相关费用相当庞大,难以短时间内得到解决。
“对选址意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留用地,镇(街道)尽快组织村民表决,组织材料上报办理留用地的建设用地手续,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区统筹安排解决,应保尽保。”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征求意见稿中,区委、区政府提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即对选址意向符合城乡规划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留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优先解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留用地还可以置换为物业
如何更好地解决征地留用地遗留问题,此次顺德区委、区政府设计了多个办法。首先对被征地村(社区)范围内已无地可留作征地留用地,或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土地可供留用地选址,或历史留用地累计面积小于3亩的,不再采取实地留用地安置,将通过留用地指标折算货币补偿方式予以兑现。折算货币补偿的标准需符合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表决通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全额支付补偿款。
对于在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表决通过前提下,已选址但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征地留用地,可按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实地收购,收购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留用地同步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后依法收回。
除了用货币交易办法解决征地留用地外,此次还提出了实地留用地置换物业办法。“如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表决通过的前提下,可以实行留用地指标或实地留用地置换物业,具体由征地单位或所在镇(街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并签订留用地置换物业协议,约定置换物业的位置、用途、面积、交付时间和交付标准等内容。”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