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新区南片区BCB0606D131)地块挂牌转让公告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批准,受土地使用权属人(以下简称“南涌股份社”)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竞买的方式转让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96084-007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新区南片区B-CB-06-06-D-13-1)地块 | 20320.00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 | 高于1且不高于3.0 | 不高于30% | 不低于30% |
本次挂牌地块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地块的城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70年,从至2084年9月18日止,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40年,从至止(自成交之日起计)。 本地块挂牌成交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南涌股份社须向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申请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全部由竞得人负责承担。办理土地转让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营业税、印花税、转让契税及土地转让服务费等交易税费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土地出让金按以下公式计算:土地出让金=实际成交价×0.061909312+ 20721962.41元。 |
其他土地使用条件详见顺规条件(2014)068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挂牌地块的竞买起始价为人民币9300万元,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小于人民币100万元。挂牌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860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 19日上午9时。
三、挂牌时间安排:
(一)挂牌公告期:至。
(二)挂牌时间: 至正止。挂牌人将于9:30分在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场挂牌会议,挂牌人在现场为申请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及接受报价。
(三)挂牌现场竞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转入现场竞价程序,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没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竞价结束。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本次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开发建设要求:
(一)本宗地须按顺规条件(2014)068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项目建设协议书》的具体约定要求进行建设开发。本宗地项目建设方案需经南涌股份社批准方可办理规划报建审批手续。
(二)转让宗地须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
(三)竞得人注册地址不在顺德区的,须自转让宗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将注册地址调整到顺德区陈村镇。
竞买申请人若于竞买申请时申报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受让地块的,应在提出竞买申请前,到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办理项目法人的预先核准登记手续,申报须包括新公司股东构成(申请人须为股东之一)、出资比例及成立时间。
(四)竞得人须于临近陈村镇新城区二横路或景明路侧留取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之“建筑面积”为准,下同,其中:首层商业建筑面积,二层商业建筑面积)的商业物业无偿确权给南涌股份社。南涌股份社有权优先选择留取物业位置,竞得人须将宗地物业建设方案资料提交给南涌股份社,经南涌股份社书面确定留取物业的位置、面积、建设标准后,方可申报和动工建设。否则南涌股份社有权拒绝配合办理或提请政府相关部门不予办理转让宗地所涉及的商铺及住宅的预售、销售、确权等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竞得人自负。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两年内将建筑面积的留取物业一次性交付给南涌股份社使用(以双方签订留取物业交接确认文书为准),南涌股份社按不少于的建筑面积接收,留取物业须达到即时使用要求,包括商铺主体建设(首层高度净空不低于,基础水、电到每个铺位内,通讯、消防设施到每个铺位门前),内外装修(地面铺贴陶瓷地砖、内墙四周铺贴陶瓷砖≥高墙裙),门窗卷闸,卫生间(地面铺贴陶瓷地砖、内墙四周铺贴陶瓷至天花),水、电、通讯、消防设施,以及商铺前规划道路、排水管道等事项全部建设完毕后方可将商铺交付给南涌股份社使用。
(五)竞得人必须在本宗地成交之日起三年内将留取物业一次性无偿确权至南涌股份社名下(以房地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留取物业转让过户涉及的所有税费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六)竞得人须与南涌股份社签订《留取物业返租协议书》,返租南涌股份社留取物业使用十年,返租期起始计算时间为双方签订留取物业交接确认文书次日。在返租期内,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45元的税后标准计算建筑面积首层商铺(地铺)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0元的税后标准计算建筑面积二层商铺租金缴交给南涌股份社(首、二层实际面积以房地产权证面积为准),租金每两年递增5%,即商铺在每个递增周期的第三年起在原租金的基础上按递增的新租金标准缴交(如此类推)。返租期满后,由竞得人将商铺完好交还给南涌股份社,不得有损坏现象。留取物业在返租期间,由竞得人经营管理,涉及的一切经营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涉税费用、社会费用、公共分摊、物业管理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南涌股份社按税后实际收益收取租金。留取物业的日常管理、安全管理责任等,全部由竞得人负责,至返租期满之日结束。
(七)竞得人需在项目地块内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不小于),社区居委会(不小于),社区警务室(不小于)。以上设施应临城市主要道路组合设置,应保证全部或50%以上的面积在首层,且有方便独立对外出入口(以上面积为建筑面积)。上述设施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三年内建成并将产权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给陈村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产权移交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由竞得人负责,否则政府相关部门有权不予办理本地块相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竞得人自负。
有关转让宗地开发建设的具体要求及违约责任详见《项目建设协议书》,该协议书作为土地转让合同的***;有关留取物业返租的具体要求及违约责任详见《留取物业租赁协议书》,该协议书作为《项目建设协议书》的***。
六、交地时间、交地标准和地价款缴付要求:
交地时间: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
交地标准:由南涌股份社按以下标准交付:
(一)土地平整:由南涌股份社清空场地农作物后按现状交地。
(二)道路:由地块东面临近景明路和地块北面临近新城区二横路进入。
(三)给水(含施工用水):由竞得人自行到供水公司协调并自行到供水部门报装,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四)排水(污水、雨水):排污出口(经处理合格后)可接于宗地东侧或北侧道路的污水管。
(五)供电:接驳临时、永久用电和专变配电房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一切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六)通讯和广播电视线路:电信、广播电视线路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七)配套设施:宗地内道路及所有配套设施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外道路及配套设施按现状。
土地价款缴付要求: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土地价款。付款账户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财政局,开户银行:顺德农商银行陈村支行,账号036****0222080。 竞得人如未能如期缴清地价款的,南涌股份社有权解除合同,且已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转让(设有底价)采用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转让文件。竞买人可通过互联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获取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转让文件。本次公告后至挂牌现场会开始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有意竞买人密切留意。
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联系电话:0757-22836778、22836224、22836255、22836256
联 系 人:先生、先生、先生、先生
传真号码:0757-22836252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顺规条件(2014)068号).pdf
***:宗地图.pdf
***:项目建设协议书.pdf
***:留取物业返租协议书.pdf
***:挂牌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