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公告佛(顺)征告〔2021〕127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41.946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6)〔2021〕97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41.9468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乐从镇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经股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41.9468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上述用地根据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与中选合作方签订的《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工业区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采用一二级联动方式实施改造,由中选合作方按《合作协议》约定采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政府不再另行支付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用、社会保障费用,不再安排留用地。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6)〔2021〕9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8日。
特此公告。
***:1.被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图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6)〔2021〕97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