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西以南四基新路以东地块投资项目用地出让(流转)计划前期公告
备案编号:2016050501
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西以南、四基新路以东地块投资项目用地出让(流转)计划前期公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用地权属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土地发展中心。
(二)地块位置:容奇大道西以南、四基新路以东的地块;面积: 约12700平方米;(地块暂未取得宗地图,最终以宗地图面积为准)
(三)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 工业;
(四)地块供应方式:出让;出让(流转)年限: 50年;
(五)用地、规划基本情况:容积率:1.0≤FAR≤3.0、建筑密度:35 %≤D≤60 %、绿地率:≤20%(且≥10%);(地块暂未取得规划条件,最终以《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批准的指标为准。)
二、地块拟引入产业要求:
本地块拟引入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第一类鼓励类十四项机械第35条“机器人及工业机器人成套系统”和第51条“制冷空调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三、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根据地块市场评估价及项目评估情况确定。
四、信息公告期
本信息有效期为 2016 年 5 月 6 日至 2016 年 7 月 5 日,请用地意向申请人在此期间内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样本见***)及有关证明材料(详细请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样本第十点“投资主体需提供以下资料作为***”的有关要求)提交至顺德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办公室,逾期将不接受申请文件。
联系人: 左***;
联系电话: 0757-22835484;
办公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3号行政大楼。
五、本次计划出让(流转)地块的交地标准、交地时间及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等内容,具体请咨询本地块的出让(流转)委托人: 容桂街道容桂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7-28386229;
办公地址:容桂街道宏业路12号。
六、重要提醒事项
(一)本公告第一条中“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不等于土地出让(流转)起始价。土地出让(流转)起始价由顺德区地价核估组(集体土地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根据市场估价结果、基准地价、联审小组审核结果、委托人委托价格和政府产业政策等综合确定,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以及联审小组审核结果。
(二)本地块出让(流转)计划前期公告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用地意向申请(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并按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等材料。若用地意向申请人在顺德区有土地闲置或存在相关违约尚未整改的,其用地意向申请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届满后,联审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政策和产业要求,对所有符合资格的用地申请项目进行初评,项目初评低于60分的项目不予受理。凡满60分的项目,联审小组办公室(或片区招商机构)将选取初评最高分的项目指标作为项目指标门槛,并列入编制《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
工业用地的出让(流转)申请须经联审小组评估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开交易流程。
(三)本宗地的建设要求以地块正式出让(流转)时的公告文件为准。
七、***
1.项目可行性报告书(样板)
2.顺德区工业投资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样本)
3.拟出让(流转)地块四置坐标图
4.拟出让(流转)地块卫星图
顺德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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