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杏坛实验中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算编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顺德区杏坛实验中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算编制)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杏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46.496(万元)
工期: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约为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开始工作起至本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的所有施工图预算编制咨询服务完成并出具正式成果报告为止。咨询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咨询服务并提交成果文件初稿,最终成果在业主、监理、施工、咨询等各相关方确认后出具正式成果报告。
项目规模:本项目佛山市顺德区杏坛实验中学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村,占地5165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661.15平方米。开办初中班54个,学位2700个,总投资2.5亿元。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实验中学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等)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咨询服务过程中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财税局、造价管理站的招标控制价送审及配合招标人做好审计工作等。
本项目会分阶段或分单项工程出具施工图,中标人需要根据各阶段或单项工程施工图编制预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信息以收标当天查询的为准。
3.4投标人需提供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打印网页页面,信息以收标当日查询为准。
3.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3.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5.3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7年7月至2018 年6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
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
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6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祥和路嘉信帝苑48-49号)进行报名。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5.2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报名成功后在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招标文件工本费为每套人民币(现金)3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9000.00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18 日上午09时 30分。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招标大厅。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它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交易员如果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已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可不再提交,如果投标交易员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需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26 日上午09时30分。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招标大厅。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不含随机定标会议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它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杏坛镇人民政府网、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收到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此费用应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若中标人拒绝支付,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
10.4 为了佛山市顺德区杏坛实验中学建设工程造价的公正,获得本项目中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将失去佛山市顺德区杏坛实验中学建设工程后续的结算审核服务的投标资格,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
10.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杏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麦先生 电 话:0757-29818960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邮 编:528325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0757-22917295
传 真:0757-2291729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祥和路嘉信帝苑48-49号
邮 编:528300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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