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政府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解读(含图解)
点击查看文件: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政府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目的和背景
2015年7月,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顺德区政府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顺府办发〔2015〕9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初步建立起我区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机制。管理办法实施至今已逾5年,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随着“数字政府”建设发展需要,上级对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管理办法在政府信息化过程管理实践中,也逐渐显露出一些操作、协调和机制上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微小型信息化项目占预算合理性审核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二,项目评审工作量较大。二是重大信息化项目在确定覆盖范围、建设模式、投资总控和落实信息资源时缺乏有效的审核和协调机制。三是存在部门就自身同一职能重复申报信息化项目建设现象,跨部门的共性信息化系统建设缺乏协调机制。
综合考虑机构改革及提高管理效率等因素,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信息化项目、完善信息化管理流程及机制,加快推动我区“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我局对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二、政策依据
根据《佛山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佛山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政府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 佛山市顺德区财税局关于印发
三、内容解读
本办法共九章,分别是总则、管理原则、项目立项、项目技术审查、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验收备案和项目备案、后续监管以及附则。主要包括:
(1)适用对象。在适用对象方面明确政府信息化项目是指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团体组织、垂直管理部门、区属公立学校、区统筹管理学校、区属公立医院和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区财政性资金(来源包括单位历年经费结余、自有资金和上级补助收入,不包括区级财政补贴、补助和奖励资金),或本级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支撑政府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信息化项目。项目范围包括:以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以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应用系统、信息网络和信息资源开发等的建设、维护及围绕该事项提供服务的项目。建设模式包括:部门自建、政府与社会资本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使用区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建设。
(2)项目分类。根据性质不同,明确政府信息化项目分为四类:建设类项目(软件开发、硬件采购、系统集成等项目及项目规划、咨询、设计、监理、第三方测评、等保测评等),维护类项目(软硬件维护、设备及配件类、符合性审查、第三方评估及软课题和服务类项目),通讯线路类项目,办公电子设备类项目。
(3)管理架构。在管理架构方面,明确区数字政府决策委员会作为审定全区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重大规划、制度、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区数字政府决策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化项目的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技术和资金审核、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负责对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畴的项目采购计划、采购合同等进行备案等工作。区财政局根据区数字政府决策委员会的决策,负责区政府信息化项目资金的安排等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4)管理原则。在管理原则方面,从以下六个方面确立核心管理原则:一是明确涉及跨部门、共性、重要民生工程的项目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牵头建设;二是明确要求信息系统必须与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云平台无偿无缝对接;三是明确指出上级要求统一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区级部门无特殊原因不得重复建设;四是明确列明应急救灾等19个大类的政府采购属于管理办法的不审范围;五是明确计算机零部件等11个大类的2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可免于部分流程节点审核;六是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担负学校和医院的行业信息化管理主体职责。
(5)管理流程。在管理流程方面,明确政府信息化管理流程分为项目立项、项目技术审查、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验收备案和后续监管六大环节。项目立项是指各部门按照单位年度集中申报或向区政府申请追加方式申请批准项目立项建设的过程。技术审查是指为保证项目采购内容与立项内容的一致性,推动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不审清单和免审清单之外的建设类项目在实施采购前,进行项目技术审查。项目实施是指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监理制度、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验收测评及备案工作、做好项目资料管理和项目数据统筹归集。项目变更是指在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业务需求、技术需求、产品供应等原因引起项目变更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理变更备案手续。项目验收备案是指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建设类项目开展验收备案审查,审查通过的方可办理验收款支付手续。后续监管是指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通过年度总结报告报送、信息化系统抽查、绩效评估等多种手段对系统使用情况、系统维护情况、资源共享情况等进行动态管理。
四、施行时间
《管理办法》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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