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佛山市组织申报2010年度发明专利资助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1、凡第一专利权人(申请人)为本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户籍在本市的个人,其专利申请及授权时地址均在本市行政辖区内。
2、申请资助的发明专利,应当是在2010年授权的,申请资助的PCT申请,应当是在2010年申请的,且该专利应具有市场应用的前景,符合本市的产业发展规划与导向。
二、申报程序:
今年实行网上申报。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登录佛山市科技局(http://www. fskw.gov.cn)→点击“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业务一览】点击“审批审核类”→点击“市发明专利资助”的“我要申报”栏。
专利权人(申请人)为单位的,需以单位名义申报。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帐号;由具体业务负责人进行业务填写提交,经单位管理员、区经济促进局(知识产权局)进行网上电子审核;电子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盖章、签名,申请单位将已盖章、签名的纸质材料直接送交所在区的经济促进局(知识产权局)进行受理。
专利权人(申请人)为个人的,需以个人名义申报。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个人需先进行注册帐号,注册后直接填报。经区经济促进局(知识产权局)进行网上电子审核;电子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签名,申请人将已签名的纸质材料直接送交所在区的经济促进局(知识产权局)进行受理。
具体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左上角“使用演示”和“动态提示”演示文稿ppt。对使用中的系统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
三、申报材料:
1、《佛山市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申请中国发明专利资助的须提交:
(1)中国专利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中国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备查);
(3)中国专利授权说明书扉页复印件(必要时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
4、申请外国发明专利资助的须提交:
(1)外国专利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外国专利授权说明书扉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3)翻译机构出具的外国专利证书中文翻译件原件;
(4)翻译机构出具的外国专利授权说明书扉页中文翻译件原件。
5、申请PCT国际申请资助的须提交:
(1)PCT国际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PCT国际申请费(官费部分)***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24时,纸件报送截止时间:6月15日。
请各区局按照《佛山市发明专利资助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资助申报材料一份及各区的《佛山市发明专利资助汇总表》于6月30日前报市知识产权局。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知识产权规划管理科联系。
五、联系方式:
顺德区经济促进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大楼西五楼知识产权科,电话:22830392,22800872,22830317;
“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83035440;
***:《佛山市发明专利资助办法 》(佛科[2010]19号二O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佛山市发明专利资助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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