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三残联201521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
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我国残疾人就业的重要形式,是社会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暂行办法》和《佛山市实施<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暂行办法>意见》的规定,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行年度申报(以下简称“年审”)和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制度。现将2015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2015年7月1日-2015年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年审对象:三水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三、年审申报方式
(一)网上年审申报
用人单位可凭单位的纳税人编码(或地税登记证号)、授权码登陆“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年审系统”,网址:http://wsns.gddpf.org.cn/),按照网上年审系统操作指南(见***1)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自主完成申报,并查询受理进度和受理结果。
已取得授权码或已自行修改的用人单位沿用原有的授权码登陆;没有取得授权码的用人单位可在接到年审通知后,指定专人持单位开具的委托书(见***2)前往三水区残联签收授权码。
(二)现场办理年审
如不具备网上年审条件或无法成功进行网上年审申报的用人单位,可携带单位的年审相关资料前往三水区残联现场办理年审(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17号,咨询电话:87737165、87702959,传真:87702959)。现场办理年审的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类别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
2、2014年1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每个月各1份(可在地税E税通社保费网报系统打印)。
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三水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见***3)1份。
4、有安置残疾职工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①在岗残疾职工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各1份。②由佛山市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在岗残疾职工《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1份。③经确认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在岗残疾职工2014年全年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须有残疾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见***4)1份。
四、执行标准及计算公式
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凡达不到规定安排比例的,按实际差额人数和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的80%计征残保金。遇到在年审期(即5月1日前)当年统计部门没公布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数据的,采用最近年度公布的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数据。2015年采用的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数据为37020元(广东省2013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按80%折算后为29616元。计算公式如下:
2015年应缴残保金金额=(2014年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5%-已安置残疾职工人数)×29616元。
五、小型微型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粤残联[2015]29号)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应于年审规定的时间内前往三水区残联现场办理年审,经三水区残联审核符合免征条件的,由三水区残联开具《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证明》,依法享受免征残保金。
(一)自2015年1月1日(含1月1日)起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且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的残保金。
(二)2015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未满36个月的,免征不足月份的残保金。
不在免征范围内的仍需履行法律义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交纳残保金。
六、缴款方式
残保金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代征,用人单位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到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缴纳。如果已经签订《联网缴纳地方税费协议书》的,则在该账户内存足款项以备扣缴即可,无需到办税服务厅缴纳。缴款后凭《地方税务登记证》到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七、相关说明
(一)逾期不办理年审的用人单位,视其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三水区残联核定人数后将直接计征全年残保金。
(二)年审相关资料及表格可在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网站(http://mz.ss.gov.cn/)打印。
***: 1、网上年审系统用人单位操作指南
2、三水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委托书
3、三水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
4、在岗残疾员工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