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基础设施之乐平涌截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三旧”改造基础设施之乐平涌截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三旧”改造基础设施之乐平涌截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三旧”改造基础设施之乐平涌截污工程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涌东岸良岗头村土地益豪沥青厂侧、乐平涌东侧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涌东岸良岗头村土地益豪沥青厂侧、乐平涌东侧,占地面积为18223.2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434.7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611.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工程为新建乐平中心片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1.5万m3/d),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另外,沿乐平涌东侧布置生活污水干管,生活污水干管约700m,建设尾水管约550m。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65天,每天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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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过程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建筑施工杂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1、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2、项目营运期氨、硫化氢、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3、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项目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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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