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基费20093号(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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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7日发表
三财基费[2009]3号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迳口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财基费[2008]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转发 没收物品△ 管理 办法 通知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办公室 2009年1月23日印发
《转发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财基费[2008]43号)←请点击此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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