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长河铭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长河铭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环境保护局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8020,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长河铭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长河铭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西二环东辅道15号F2之一 |
环评机构 |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西二环东辅道15号F2之一(地理坐标为北纬23°14′34.44″,东经112°58′54.75″),总投资为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55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52.1平方米。年产五金配件500万件/年。项目员工人数共95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均不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排放量为1026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粉尘净化器滤芯净化;加强车间内通风,机加工工序金属粉尘以及未被收集的焊接烟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三)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不进行夜间作业,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2019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