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佳益利拉丝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佳益利拉丝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佳益利拉丝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9月1日至9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佳益利拉丝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佳益利拉丝厂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工业区C区一号厂房 |
环评机构 |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工业区C区一号厂房,(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5"2.6",北纬23°19"56.8"),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主要从事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年产金属丝绳1100吨,螺丝产品1800万粒。项目定员为8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制度为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天数为30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酸洗产生的酸雾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项目的清洗废水和漂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外卖回收公司定期清运;废酸液、剥皮废渣及沉渣属危险废物(HW17),须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201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