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三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三水分局 佛山市三水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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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社发[2007]16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劳动保障
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执行《劳动法》,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07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
二、年审时间:
从10月8日起,至12月31日止。各镇(街道)、迳口经济区的年审时间分别为:西南街道10月8—19日,白坭镇10月22日—10月24日,乐平镇10月29日—31日,芦苞镇11月5日—7日,大塘镇11月12日—14日,迳口经济区11月15—16日。
三、年审内容:
(一)用人单位遵守人员招聘规定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及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规定情况;
(六)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四、用人单位年审提供如下审查资料:
(一)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填写完整并盖章的《2007年度劳动保障年审申报表》、《佛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申报表》一式二份;
2、五证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用工登记手册》复印件。
(二)提供书面审查的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用工登记手册》原件;
3、单位《员工花名册》原件;
4、已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的花名册;
5、《残疾人就业年审证明书》或已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执收单位联);
6、年审时近3个月的会计凭证(凭证内有职工本人签收的工资表;银行代发工资的,由银行打印代发工资的员工花名册并盖章)。
五、年审程序:
(一)用人单位根据年审内容先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其他有关资料或实地核查。
(三)对审查合格的,当即办理;不合格的,加以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六、年审地点: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三水分局办事处,西南街道年审点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西南87763123或87756963、乐平87383390、大塘87270211、白坭87579900、芦苞87230099、迳口87218020。
七、年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对逾期不参加劳动保障年审的用人单位,将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附:1、《2007年度劳动保障年审申报表》
2、《佛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申报表》
佛山市三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三水分局
佛山市三水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