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联合工商节前检查限电宣传走进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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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5日发表
《佛山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实施近2月,商家执行情况如何?9月26日,交警大队联合荷城街道莲花工商所走访沧江路电动车销售店,开展节前检查暨限电宣传活动。
当日下午3时许,检查组首先来到位于沧江路与为群巷交界处的两家电动车销售店,此两店均是高明售卖电动摩托车的老字号。
进店之后,工商所工作人员与交警细细察看卖场电动车铭牌,以了解其技术参数是否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莲花工商所副所长龚雪林介绍,除现场检查铭牌以外,该所接下来还会组织人员对在售电动车进行实际测试,以确保其满足国家标准。经过一轮拉网式检查之后,行动暂未发现有商家违规出售超标电动车。
在检查活动中,交警大队和莲花工商所工作人员再次向电动车经营者重申,不能出售超标自行车,并向商户和过路市民派发传单。
(高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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