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佛山市高明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第061号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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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国土函〔2018〕524号
对佛山市高明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第061号的答复意见
朱立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工业园区整治的议案(重点建议)》(第061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加强村级工业园区整治的建议很有针对性、现实性。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前期调查发现,与南海、顺德两区成规模村级工业园现状相比,我区村级工业园因选址多为征地后留用地(返还地),位置较为分散、规模相对较小。近年来随着村级工业园逐渐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经济来源,其发展也如您所言出现了不少问题,例如园区内“低小散乱污”企业较多、土地利用低效、产业形态低端、环保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等等,这些现状与我区打造“珠西先进制造高地、岭南美丽田园新城”,探索实践引领式、差异化、效益型高明发展之路的战略思想已不相符。为此,高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村级工业园整治工作,结合市政府关于村级工业园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部署及我区实际,将村级工业园整治结合“低小散乱”企业整治专项工作一并纳入了2018年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主动直面矛盾,向全社会表明整治决心。
一、总体工作进展
(一)构建工作机制,落实部门共同责任
2017年10月,围绕市、区两级政府关于村级工业园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部署,我区以开展“低小散乱”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召开全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向各镇街、西江新城管委会和区有关部门传达了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并部署工作任务,成立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环保、安监、经贸招商、消防、国土等多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高明区“低小散乱”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铺开对全区范围内村级工业园整治工作。
之后,区政府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低小散乱”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府办〔2017〕159号),进一步明确了各镇街的属地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属地负责、联合整治”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2018年5月,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2018年工作任务下发了《关于2018年在全区进一步深入开展“低小散乱”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低小散乱”整治办〔2018〕4号),明确2018年工作目标为全面完成全区331家“低小散乱”企业整治任务,为此要进一步加强村级厂房物业的管理,杜绝整治取缔的“低小散乱”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同时通过集约高效用地,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彻底消除“低小散乱”企业生存的土壤。
(二)采取有效措施,合力推动整治工作
2017年10月以来,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部署,通过调研摸底、学习先进、研究政策,紧锣密鼓地开展各项准备工作,至今分别牵头出台了《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留用地开发利用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集体留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山市高明区村级工业园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高明区2018年村级工业集聚区环境提升整治方案》、《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村居工业企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从政策顶层到任务铺排,各相关部门均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初步形成对村级工业园内“低小散乱污”企业保持高压管控和整治的态势。
1.摸查基础数据,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根据市编制的《佛山市村级工业园综合提升实施方案(2018-2020)(初稿)》(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结合高明实际,我区国土部门牵头对全区村级工业园分布情况进行了摸底,目前已初步形成全区村级工业园分布情况一张图,为精准开展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打下基础。后续将配合市工作部署及结合各部门深入开展的调查情况,逐步完善数据系统,加强对村级工业园内权属变动、合约变动、企业变动及综合提升进度等方面全方位的***管理。
2.加大整治力度,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按照“清理淘汰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强化监管一批”的分类整治原则,有序开展我区“低小散乱”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属地负责、联合整治”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马上督促整改,及时开展“回头看”行动,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同时,为调动各界参与的积极性,研究制定了奖励办法,并通过电视台等渠道对外公布,得到了社会群众的关注和支持。截至2018年6月底,全区共清查出需整治企业342家,其中需清理淘汰96家,已完成89家;需整改提升165家,已完成121家;需加强监管81家,整治成效显著。
3.加强环境整治,逐步消除环保黑点
继续深入开展全区“一村一策”村级工业园的环境整治工作,制定了《高明区2018年村级工业集聚区环境提升整治方案》,计划在前期已完成15条自然村52间村级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再完成包括荷城街道孔堂村委会、铁岗村委会,杨和镇河东村委会、对川村委会,更合镇界村村委会、宅布村委会、合水村委会、良村村委会在内的8个村居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目前,区环保部门通过实施对进入村级建设用地的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村级建设用地上已建成、已投产的企业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等措施,进一步严格了准入机制;通过加强联合执法工作,对限期整改的企业加强了督促,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各部门标准的企业依法进行强制关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建立村居环保责任制度,各村居提高了认识,自觉按照党纪、法律法规、环保责任书以及村规民约等规范履行环保职责,并提醒辖区内企业按照整治要求开展日常生产,定期对村内企业进行巡查,对新增、淘汰企业名单及时上报镇街,逐步形成村级工业园环保巡查网格体系,进一步加强了环境管理。
4.强化安全监管,保障生产安全
不断创新和完善安全监管模式,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将村级工业园整治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对不配合、不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企业,加强执法检查,必要时实施停产、停业、关闭等强制措施;二是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和近3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进一步提升企业抵御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的能力;三是创新“网格化”管理,提高监管频次,通过构建多级安全生产网格化架构和配备“网格化”巡查员加强巡查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实现全覆盖;四是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召开村居委安全管理员培训班、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巡查工作职责等方式,强化村(居)委安全生产职能;五是加大力度查处消防安全问题,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的消防意识,探索将村级工业园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纳入各级政府诚信体系,通过信用约束机制倒逼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六是加强部门联动,环保、消防、安监等多部门同时对涉及粉尘爆炸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重点整治。2018年以来,共检查村级工业企业1802家次,发现和整改安全事故隐患2556项,立案处罚56宗,罚款368.54万元,实施停产整顿企业106家,关闭取缔4家,责令搬迁或自主搬迁企业40家。
5.加强用地规划,规范留用地管理
留用地的散乱规划和开发是导致村级工业园区粗放式发展的源头之一。为改善以往留用地管理零散无序的现状,我区出台并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留用地开发利用实施办法》(明府办〔2017〕121号)文件,明确规定对农村集体留用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招商、统一管理,转变“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开发模式。目前,各镇街正努力做好村集体留用地报批和办证工作,妥善处理好村级工业园历史遗留问题。同时,针对村级工业园的闲置土地问题,区国土部门本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多管齐下:一是加快出台闲置土地处置实施方案,以进一步科学指导查处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排查,精准整治,通过上下联动,分片排查,逐个登记,确保辖区闲置土地查处全覆盖,不留死角,现拟牵头编制《高明区2018年闲置土地核查工作成果图》,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便捷性;三是加大土地利用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巡查批后土地的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批、征、供、用”各环节的综合监管工作,逐步将监管推向常态化,加强***管理,健全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制度。
6.做好用地布局,提高项目准入标准
针对村级工业园综合整治后腾出的地块,结合实际需求和发展趋势,高标准、高定位地规划用地和布局产业,着重加强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高效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和丰富产业类型。目前,各镇街正在抓紧开展多个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科学指导辖区内村级工业园区的发展。同时,为严把准入关,改变我区村级工业园产业形态低端、安全隐患普遍等问题,推动粗放型村级工业园向高效率、优品质、环境友好型的现代产业园转变。区经贸招商通过制定《佛山市高明区村级工业园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对村级工业园新引进项目的产业类别、投资强度、亩产税收、动工条件和动工时间等要素进行约定;通过针对项目准入条件设置一票否决和评分机制,量化评估拟引进项目质量和效益,为项目准入提供审议依据;通过结合自身经济发展和环境状况,制定村居工业用地和工业厂房出租的管理规范和淘汰机制;通过加快制定《佛山市高明区招商引资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村级工业园提升整治为契机,围绕健康食品、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等领域,力争引进一批大项目、挖掘一批“隐形冠军”企业,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村集体收益。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前期努力,我区村级工业园整治工作有了一定的成效,但村级工业园安全生产条件较差、产业较低端、企业规模较小、证照手续不齐以及区级相关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仍然存在。对此,区市场监管、安监、经促、环保、消防、国土等部门和各镇街将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持续做好村级工业园相关整治工作:
(一)以企业整治为抓手,积极引导、坚决清理。
由区市场监管协同安监、经促、消防、国土等部门,继续深入村居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从严查处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行为以及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淘汰一批不符合我区产业政策、用地政策、污染较大、安全隐患重、无证无照、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村居工业企业,并防止这些企业向农村转移,对违法经营者形成有效震慑,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以环境提升为目标,做好计划、严格执行。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高明区2018年村级工业集聚区环境提升整治方案》的要求,并督促各镇街严格落实村级工业聚集区企业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持续实施 2018年、2019年村级工业企业集聚区环境整治计划,不断改善和优化城镇居住环境。
(三)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严格监督、及时防范。
由区安监部门牵头,按照《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村居工业企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持续督促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2018年度村居工业企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计划,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大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水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以高质发展为要求,规范准入、提高效率。
区经促部门将继续按照《佛山市高明区村级工业园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同时,针对我区村级工业园中低效产业用地,分类清理处置低效产业用地。此外,依托村级工业园的资源禀赋和地理优势,力争引进一批产业高端、规模大、集聚效应强的品牌项目。
(五)加强用地管理,科学规划、精准整治。
区国土部门将继续做好“高明区村级工业园分布情况一张图”和“高明区2018年闲置土地核查工作成果图”等图件的完善工作,通过建立数据库,运用信息化管理模式,确保整治工作的高效性和精准度。同时,积极做好村级工业园相关违法用地的整治工作,科学规划好村集体留用地的选址落位、产业布局、功能布局,从源头抓起、规范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及农村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区各职能部门及各镇街将持续深入合作、形成合力、万众一心、排除万难,共同推进村级工业园区的整治提升工作,助力全区产业新平台建设,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资源)
2018年7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邹国良 888293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