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左群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主动公开
明府字〔2017〕23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左群等同志
任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左群同志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陈志勇、区显林同志任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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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上级驻高明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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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三科 2017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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