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21〕0004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39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21〕0004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以南、泰安路以西GM-F-07-08-05-03b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GM-F-07-08-05-03b地块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以南、泰安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4480.07平方米。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4、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用地规划股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21〕0004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1月20日
***:
(2021)0004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以南、泰安路以西GM-F-07-08-05-03b地块附图.jpg
(2021)0004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以南、泰安路以西GM-F-07-08-05-03b地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