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验收2009年度高明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的通知
关于检查验收2009年度高明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的通知
各镇(街道)团委,区属各学校团委,区直各单位团组织,上级驻高明各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团组织工作向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确保2009年全区50%的基层团组织达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团区委决定对2009年全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将在第四季度各线口团工作交流会上进行通报。现将检查验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9年12月22日-24日(具体行程见***1)。
二、检查方式
为进一步提高效率,确保检查验收工作的公开化和公正性,团区委成立4个检查组,按照4条路线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具体行程见***1)。
第一组(负责线口:区直及驻区单位团委)
组长:谢天山
组员:潘胜雄李俊义 李惠清 谭志清 何彦锋 姜智斌 张志伟
谭震良 李 东 梁锦超
第二组(负责线口:区直机关基层团组织)
组长:谢天山
组员:潘胜雄李俊义 李惠清 谭志清 李绮媚 周 顺马丽娟
严俊敏温葆菁 (区直机关团工委推报点团组织负责人)
第三组(负责线口:镇街团委)
组长:邓伟健
组员:刘思敏杨妙琼 区杏坤 梁伟坚 黎勇芳 朱立坚 区伟良
杨帼梅
第四组(负责线口:区属学校团委)
组长:邓伟健
组员:刘思敏杨妙琼 区杏坤 梁伟坚 梁圣东 刘汉业 冼海良
梁雪娴严青芹 肖政添 梁惠芳
三、检查办法
1、各基层团委(团工委)要对所属50%的团组织做好规范化建设的准备工作,于12月18日前向团区委推报至少1个所属团组织,作为本次检查验收的受检单位。
2、本次检查以实地查看为主,内容主要包括听取讲解、观看现场、查阅档案、提出建议等四个方面。
3、本次检查采用量化评分的办法。检查组成员使用统一的考核评分表(见***2),根据实地检查情况逐项进行打分,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取得平均分作为受检团组织的检查结果。其中:检查结果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达标”,予以验收;未达80分的为“不达标”,不予验收,事后由团区委组织宣传部书面通知整改,直至达标为止。
4、各受检团组织的检查结果作为2009-2010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评选的刚性指标,即:凡是检查达标的团组织,作为2009-2010年度区及申报区级以上各类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优先考虑对象;凡是检查不达标的团组织,以及其所在基层团委(团工委),不纳入2009-2010年度各级各类共青团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此外,团区委还将对各线口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城乡共青团联点挂钩工作综合得分最高的团组织予以专项资金奖励,更好地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基层团委(团工委)积极配合,做好团区委检查组与所属受检单位的协调联系;请各受检单位负责人提前做好汇报和现场参观讲解的准备。
2、请各检查组成员按照本次检查的日程,合理安排时间参加检查,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有关人员原则上不得缺席,若确因特殊情况请假的,须报团区委同意。
3、各基层团委(团工委)请于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推报的受检单位名单上报团区委组织宣传部。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
1、区直及驻区单位线口:潘胜雄,联系电话:88822462、139****2060
2、镇(街道)线口:谭志清,联系电话:88828986、134****9003
3、学校线口:区杏坤,联系电话:88828986、136****9407
传真电话:88822462;电子邮箱:gmtw@163.com
***:
1、2009年度高明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检查行程安排
2、2009年度高明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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