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关于印发高明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林渔业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粤办函〔2015〕503号)、《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海渔函〔2016〕77号) 和《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知》(佛农函〔2016〕90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
现将《高明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我局水产科沟通解决。
佛山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
2016年4月15日
(联系人:伍振锋,联系电话:8888 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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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