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滨香格里花园总平面规划方案局部调整的公示通告
明规(示)〔2016〕434号
关于江滨香格里花园总平面规划方案局部调整的公示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江滨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江新城明国路689号的江滨香格里花园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局部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江滨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江滨香格里花园总平面图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江新城明国路689号
四、申报类型:规划方案调整
五、项目调整情况:本次江滨香格里花园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主要是对69#楼—78#楼(四期)进行深化和局部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1、69#-71#楼由原来30-31层调整为31层,首层住宅完成面标高由原4.15调整为6.00,建筑高度由原95.3m调整为96.15m,对户型设计进行调整,增加建筑主要角位的坐标点。(详见附图)
2、72#-73#楼为地下室行人出入口,对其位置进行微调;(详见附图)
3、74#-75#楼住宅出入口由原单体的南面调整至北面,覆土面标高由原6.35调整为5.85,首层住宅完成面标高由原6.55调整为6.00,建筑高度由原99m调整为97.75m,对户型设计进行调整,增加建筑主要角位的坐标点。(详见附图)
4、76#-78#楼,在76#楼与93#楼之间增加小区主出入口的门楼,覆土面标高由原6.35调整为5.85,首层住宅完成面标高由原6.55调整为6.00,建筑高度由原93m调整为93.65m,对户型设计进行调整,增加建筑主要角位的坐标点。(详见附图)
5、23#楼与25#楼之间的车道取消。(详见附图)
6、方案调整后,整个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容积率面积及基底面积均不变。
六、公示时间:2016年 12 月13日—2016年12月 22 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http://fzjhj.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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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滨香格里原批出全区总平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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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滨香格里调整后全区总平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