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轩浩食品有限公司塑料瓶盖把手生产项目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732号
关于佛山轩浩食品有限公司塑料瓶盖、把手生产项目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荷杨大道以南、杨西大道以西的佛山轩浩食品有限公司塑料瓶盖、把手生产项目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轩浩食品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轩浩食品有限公司塑料瓶盖、把手生产项目
三、修改情况:
1,调整研发车间和车间的位置,研发车间和车间整体逆时针旋转约2.83°,面积不变;
2,调整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的位置;
3,总平面数据绿化面积由5543.07 平方米调整为6046.7平方米,绿地率由11.79%调整为12.85%,停车位由134个调整为125个,其余不变。
四、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20日
五、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六、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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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轩浩总平_t3+Model+(1)(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