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合镇2017年乡村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合镇2017年乡村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更合分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对更合镇2017年乡村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HCG2017082
二、 项目名称:更合镇2017年乡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招标上限价):¥31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包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01 | 垃圾桶 | 300 | 个 | ¥310,000.00 |
1)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对包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8月11日 至 2017年8月1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座306(0757-83160061),联系人:冯***或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河江社区1号(远东名都酒店旁)(0757-88231555),联系人: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楼西副楼一楼)(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31日9时30分至2017年8月31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7年8月31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楼西副楼一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8月10日 至 2017 年8月1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更合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71248
传真:0757-88871248 邮编: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31555
传真:0757-88231555 邮编:528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22262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严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32555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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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采购文件GHCG2017082--更合镇2017年乡村垃圾桶采购项目(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