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开展2020年度高明区农业龙头企业评审工作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高明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监测评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请按照以下项目要求进行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0年高明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评审工作。
二、第三方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具备承接政府职能部门委托办理服务中小企业业务资质或工程咨询类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须提供在高明荷城范围内的独立评审场所。
三、评审内容
对新申报2020年度高明区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单位(共5家)进行资料评审和实地评审。
对纳入监测的高明区农业龙头企业(共17家)进行评审。监测企业以资料评审为主,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高明区农业龙头企业监管制度》的通知》(明农〔2020〕118号)第四条第4款之规定,当监测名单超过10家或以上的实地抽查30%,本次监测企业随机抽取5家企业进行实地评审。
(一)资料评审。专家对申报(监测)单位的材料认真研读,对照《佛山市高明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进行评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实地评审。
(二)实地考核。评审专家核查企业申报(监测)材料原件,对企业生产基地和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三)评审结果。评审专家根据资料评审和实地评审情况,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对照打分,将评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出具专家评审报告,提出高明区农业龙头企业推荐名单。
四、竞价要求
(一)评审费用。项目费用包括评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具体包括专家劳务费、交通费、餐费以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评审费用最高限价。项目实行整体打包委托评审,按照1.5万元/天的评审费用,总费用不超过3万元。
(三)评审专家要求。根据项目的专业特点,以市农业农村局的农业专家库为基础,随机抽取评审专家3名,推选1名组长。专业包括农业生产(含种植、水产、畜禽)、农业经济、财务审计类。若遇专家时间冲突,须在农业专家库中抽取补足。
(四)资料评审。资料评审采用全封闭式的方式,专家在独立评标室内对所有申报单位和监测单位的材料认真研读后进行评审,筛选进入实地考核的园区。
(五)实地考核。评审专家按评分要求进行实地考核,对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六)评审结果。评审专家根据资料评审和实地评审情况,对照相关标准进行打分,将评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出具专家评审报告,提出推荐名单。
(七)评审时间安排。2020年度高明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资料评审和实地考核分2天完成,综合评分和撰写评审报告安排在实地考核后进行。
各报价单位请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报价表(样式见***)和相关材料盖章密封后快递或送至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10号高明区农业农村局二区3楼农业发展股(以收到报价表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对报价材料统一开封,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项目中标情况将在区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进行公示。
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2日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8863 7803)
***:报价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