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吉田村委会石陂经济社龙眼坑连滩石等地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GHNCZC2014033
高明区更合镇吉田村委会石陂经济合作社定于2015年1月23日上午10时00分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对吉田村委会石陂经济社龙眼坑、连滩石等地发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本项目采取明标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和个人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石陂村龙眼坑、屋脊、连滩石、陂下
2、资产规模:龙眼坑74亩,屋脊53亩,山地与林地各127亩;连滩石、陂下耕地共119亩,按林业站图纸界线为准。
3、发包年限:龙眼坑、屋脊山地与连滩石、陂下耕地发包年限均为20年,龙眼坑、屋脊林地砍伐期为90天(须取得砍伐证后才能进场砍伐)。
4、土地用途:龙眼坑、屋脊山地目前属经济林,承包期内,严格执行区府2008年【56】号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发包。连滩石、陂下耕地目前属农用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主经营(经营种类由承办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地政府有关规定自行决定)。如果承包方需改变土地用途,事先必须经本经济社书面同意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以上土地均不能种植桉树,不得开采承包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包括石头、陶瓷泥、矿砂等等),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土地,不作任何补偿。
5、交易底价:龙眼坑和屋脊山地为人民币150元/亩/年,连滩石和陂下耕地为人民币600元/亩/年,以上山地和耕地每5年递增一次,共递增3次,每次递增为前一次租金金额的8%;龙眼坑和屋脊林地砍伐底价为人民币100000元(拾万元)。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先付第一期租金,每五年为一期,每次付款金额为一期的租金,共四期付清,先付后使用;林地砍伐款项为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7、合同履约金: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交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金,此合同履约金(不计息)在合同期满,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甲方要如数退回给乙方。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
9、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时按量上缴完租赁款给甲方,逾期十五天不上缴或上缴不完租赁款的,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所交的人民币50000元合同履约金归甲方所有。如政府征用此土地,乙方要无条件将土地交回给甲方,并且从接到征地通知3个月内,乙方要将租赁范围内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自行清理出租赁范围,甲方在乙方清理完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后的第二天,要将人民币50000 元合同履约金退回给乙方。
10、正式书面合同需到高明区更合镇法律服务所办理见证(协办公证),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1、租赁期间,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租赁范围内因生产经营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所必须要领取的一切证明或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应尽力协助办理,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解决道路运输及用水、用电等问题。如乙方想将所租赁的土地转让给第三者租赁或转让给第三者的,则必须要经得甲方同意,否则,其转让无效。
12、特别提醒事项:
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 1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索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单位电话,联系方式。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月23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五、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填写报价即视为对:龙眼坑和屋脊山地为人民币150元/亩/年,连滩石和陂下耕地为人民币600元/亩/年,龙眼坑和屋脊林地砍伐底价为人民币100000元,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每次报价的增幅:龙眼坑和屋脊山地不少于人民币10元/亩/年(含10元/亩/年);连滩石和陂下耕地不少于人民币30元/亩/年(含30元/亩/年);龙眼坑和屋脊林地砍伐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含1000元)。首次报价时,选出最高总报价和各单项报价最高价,每下一次报价的各单项报价和总价均应比上一次最高报价按规定增幅增加(可以允许三个单项报价中仅一项或多项按规定增幅增加,但不得任何一项单项报价比上一次最高单项报价减少),否则该次报价无效;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9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当竞标人报价(填写报价表)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6)本次投标排序以投标总价为标准,按总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六、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吉田村委会石陂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35****6712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主楼1楼电梯房左侧。
联系人:麦***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