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佳尚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佳尚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高明区佳尚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高明区佳尚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古水村长腰岗。《佛山市高明区佳尚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5月2日通过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明环审〔2017〕51号)。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年产泡沫切片500万块。主要生产设备有:切泡机2台、切片机3台。本次环保验收范围针对已建设的生产规模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现场勘查情况
(一)废气情况
项目切泡、切片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厂方通过加强车间的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噪声情况
在生产过程中机械的运转会产生噪声,公司做好声源的屏蔽减噪措施,选用隔音、防震、吸音等降噪材料并合理布局机械设备。
(三)固废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经现场检查,项目具备环保审批手续,制定及健全了各项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配置了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
三、验收监测情况
佛山量源环境与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佛山市高明区佳尚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号:YS-1707002-003]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二)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恶臭(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新改扩建)标准。
(三)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