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2016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就2016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2016年初,我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根据自身政务公开工作特点,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目标。有效做好了以官方信息发布为目的的局官方网站主页;以轻松、亲民为特色的官方政务微博“@南海安监”;以方便、简短、实用性强的“南海安监”微信公众号等三个不同定位、不同层次、不同渠道的精品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充分运用三个不同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做到权威、规范、迅速地公开我局政务信息,充分保障社会各界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为社会生产、生活、科研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 2016年,我局更新局网站政务信息724份、通过“南海一点通”发布政务信息454余份,发布官方政务微博信息1263条,发布官方政务微信信息206期,政务信息公开实现完全免费。2016年,我局共受理各类群众信访投诉事项145件,其中来访事项16件、来电投诉事项(含各行政监察系统转来投诉)129件。办结投诉案件129件,投诉案件办结率100%,按时限结案率100%。 二、 主要措施 (一) 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我局紧跟上级文件精神,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分工对外公布机制。2016年8月,我局召开党组会议再次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具体分工,明确由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于当月在我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二是建立党组会议研究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组会议事范畴,近期拟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在党组会议上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部署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事故情况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在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工作。自2016年4月起,我局对于本地区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在区安监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全文公开,全年共公开事故报告17宗。二是每月按时收集统计全区各类事故情况,形成南海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并在官方网站专栏公布。各类事故宗数、伤亡人数以及损失情况均有准确说明,为我区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发挥社会重要警示作用。 (三)积极开展“双公示”工作 根据区府办《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48号)的要求,我局积极完善“双公示”制度。一是于10月31日下发《关于做好南海区“双公示”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按要求填写“双公示”行政处罚表并上报我局统一公示。二是对于我局经办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按时公开,对每季度受理的行政许可情况进行统计总结,每季度按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继续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发布 我局专门设置应急管理信心专栏,针对我区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工作计划以及救援方案等情况作了重点公开,对于应急救援演练情况、应对方式和求救方式都做出了重点说明。同时与区应急办、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动,及时互通各类应急事故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内容仍不够全面,信息公开以数据为主,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较少,普及上级文件精神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紧密围绕事故调查、“双公示”信息公示、应急管理信息、安全防护技能等方面,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 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我局今年重点开展政务微信公众号的政务公开和安全宣传,一方面突破了传统宣传思维,通过新媒体、新语言方式等新形式,一定程度提高了公众对安监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关注度。但受知识和思维的局限,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渠道上发布的信息内容还不够丰富、版面还不够简洁,互动交流还比较简陋。下阶段我局将重点围绕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进行升级优化。 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本质上存在滞后性,特别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需要一个较长的形成过程,在发布信息的时效性上存在滞后。下阶段我局将继续完善信息发布流程,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性。 今后,我局将针对存在问题,努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向我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57-86332801。亦可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联系电话:0757-86238325,或向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