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和抢修工程承包权答疑纪要
零星和抢修工程承包权
答疑纪要
本文件为对《零星和抢修工程承包权》的答疑纪要。本答疑纪要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一、答疑纪要
1.问:对《零星和抢修工程承包权》招标文件第36页的内容:
类似工程业绩: 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地独立完成过一项或以上中标价5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或以上的供水管网工程(含零星工程)的施工业绩。
(1)业绩为广东省范围内工程每完成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2)业绩为佛山市范围内工程每完成一个得4分,最多得8分。
(3)业绩为南海区范围内工程每完成一个得6分,最多得12分。
(4)业绩为西樵镇范围内工程每完成一个得15分,最多得30分。
请问代理招标单位:如果有一项目施工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4点要求,施工业绩得分是否计24分?如果有二项施工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4点要求,施工业绩得分是否计54分?
答:同一项目施工业绩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计算。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官山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