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佛府〔2008〕78号)、《佛山市南海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六路4号,邮编:528200,电话:81237012,电子邮箱:nhglj@nanhai.gov.cn)。
一、概述
2014年南海区公路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加强领导,专人负责
我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并确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涸鹫畔⒐飨罟ぷ鞯牟僮饔肼涫怠>至斓记鬃远辈渴穑üㄆ诳嵬瓿尚鞲骺剖摇⒏飨率舻ノ坏男畔⒉杉?
(二)健全制度,严格保密
我局以健全工作机制为着力点,修订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夯实基础,明确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完善了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督促各责任科室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三)充实内容,促进建设
我局不断扩大信息覆盖范围,系统、科学地分类信息,使信息公开服务更加便民惠民。对公众需求量大、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进行集中梳理,丰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的公开范围,整合资源,公开更多的服务类信息。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组织机构信息、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信息。重点公开办事指南、工作动态信息,还公布了本部门今年的财政预算和去年财政决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完善载体,强化保障
我局政务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整合主动公开信息资源,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系统。除在政务网站公开信息之外,还着力拓展政务微博、报纸、广播、电视、信息公开栏等各种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在报纸公开信息10条,电视3条,信息公开栏3期。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已申请公开工作的负责,制定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使市民申请更加便捷。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局尚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六)保障有力、服务到位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运转正常有序,信息更新及时,目录类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整。及时在“南海一点通”公开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无因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被行政复议机关或法院认定违法的情况,无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受到举报。设置咨询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及在上班时间有人接听,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档案资料完备,及时对部门信息公开数据情况进行统计,为我局进行信息公开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遵循及时、便民原则,围绕本局的工作职能,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南海一点通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数量和主要类别
2014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内容包括最新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务信息等。
(二)公开的方式
1.网站。公众可通过南海公路局信息网以及南海一点通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微博。通过南海公路官方微博及时公布局最新工作动态、路况信息等重要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度本局没有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各类咨询。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度本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我办没有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收费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过去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对信息是否公开把握不准确等。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二)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认真研究和探索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公开的力度,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增强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不断充实信息公开的信息量。